上海九大举措确保节能减排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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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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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已确定节能减排九大举措,力争提前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其中,确保建材业等五大高载能行业用能大户用能总量增长不得超过5%,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上海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到2010年,本市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2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5%”。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十一五”前四年该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12%,完成“十一五”GDP能耗下降总目标的84.14%,今年还需下降近3.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四年累计分别下降26.1%和19.9%,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但是,当前该市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市能源消费增长迅猛,从全年看,重化工行业用能快速增长势头难以遏制,世博会交通、旅游、场馆运营、安全保障等方面也将带来不小的用能增量,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3.6%目标难度很大。
  今年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一是加大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二是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严格项目审核管理,对建材业等五大高载能行业的新建项目和扩大产能项目,原则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对单位产值能耗超过全市制造业平均水平以上的行业2009年以来建成项目和在建项目,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对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对违规在建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依法停电停水。三是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对达到“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条件的居住建筑,力争全部实施节能改造。加大实施节能门窗专项改造计划,推广节能门窗由年初确定的20万平方米提高到30万平方米。四是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着力抓好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重点领域节能。年内组织对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达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或者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等建筑开展能源审计。五是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六是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七是强化用能管理。八是加强预测预警。九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共安排市级建设财力投资29亿元、市节能减排等财政专项资金17亿元,继续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河道整治、污染物超量减排、循环经济发展、节能产品推广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同时,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重点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市产业投资等基金要进一步发挥创投机制在培育企业等方面的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入节能环保等上海重点发展产业。各区县政府、用能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力度。(顾今)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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