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个“全国率先”推进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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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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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了《关于2009年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的通报》,公布了对全国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检查情况,认为重庆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政策配套、措施扎实具体、成效明显,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予以全国通报表扬。近年来,重庆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同时,通过颁布施行建筑节能法规、建立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等四个“全国率先”的措施,使重庆建筑节能走在西部前列。

  率先颁布施行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
  2008年1月1日,重庆市在全国率先颁布施行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条例》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建立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未经建筑能效测评或经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实现了建筑节能的闭合式管理,同时解决了消费者和开发商节能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规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重点和管理要求;四是加强了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理规定;五是明确了推行建筑节能的激励措施,要求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建筑节能工作,新型高效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也将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条例》的颁布施行,使重庆市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率先建立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2008年2月13日起,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施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明确规定建筑项目在竣工时要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检测采暖、照明系统以及幕墙、屋面、外窗等节能情况以及墙体的保温隔热、外窗的气密性等。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检测结果,发放建筑能效标识,张贴于建筑的显著位置。此项制度可方便购房者认清所购房屋是否节能建筑。如果开发商伪造相关节能证书和标识,将受到严厉处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吴波认为,此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实现了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大幅提高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

  率先研究推广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
  2008年起,重庆市结合自身气候特征、产业现状,在全国率先研究并推广了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作为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路线。重庆推广的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可大大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及防火性能,降低能耗30%左右。
  截至目前,重庆已有页岩空心砖、页岩多孔砖等10多项墙体自保温技术获得国家专利。通过100余个项目近1000万平方米的工程实践,节省工程造价近4亿元;并培育形成了年产节能型页岩空心砌块12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10万立方米、新型高效无机保温砂浆500余万立方米、节能彩钢门窗20万平方米的地方建筑节能产业,为实施建筑节能提供了物质支持,又逐步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率先开发推广淡水源热泵“水空调”
  重庆在全国率先规模化推广淡水源热泵建筑应用技术,俗称“水空调”,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节能上,走出了一条具有重庆特色的路子。顾名思义,“水空调”就是以水作为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能源(如电能),实现低温位热能向高温位转移,把热量从低温端转移到高温端,在夏季利用制冷剂蒸发将空调空间中的热量取出,放热给封闭环流中的水,实现对建筑物的空调,而冬季,利用制冷剂蒸发吸收封闭环流中水的热量,放热给空调空间,实现对建筑物的采暖。
  另外,用“水空调”代替传统中央空调,还免去了我们常见的楼宇中央空调的冷却塔,省去了其噪音及霉菌污染和向大气中排放热量而造成的热岛效应。目前,重庆市已组织建成了重庆大剧院和开县人民医院两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运行效果良好,经测试节能率达30%以上。(梁珊)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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