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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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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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了2010年及“十一五”以来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了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并部署安排了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副部长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经济师李秉仁主持会议。

  姜伟新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工作,特别是住宅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这项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完善。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90周年,同时“两会”召开在即,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一定不能出问题。姜伟新同时指出,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要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这项工作今年要有实质性的推进,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

  郭允冲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企业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明显下降,百亿元建筑业增加值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有的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回顾5年来的工作,建筑安全生产在加强法规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注重样板引路等几个方面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较大及以上事故仍然较多,各地安全工作不平衡,建筑市场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仍然比较多,建筑市场的监管不到位,事故查处不到位。对这些问题,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把建筑安全工作抓好。

  郭允冲指出,“十二五”时期工程安全监管任务仍将艰巨而繁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201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好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3项新制度。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三是要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严厉打击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不按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资格管理中的出租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三个加强、三个并重”,即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立法与执法监督检查并重;加强市场清出管理,做到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并重;加强资质资格审批后的后续管理、动态管理,做到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动态管理并重。四是要切实加强事故查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每一起事故中的责任单位资质、责任人的注册资格,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的吊销,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要让企业和注册人员真正感受到,一旦发生事故,他们付出的成本、付出的代价要远远高于违法违规所得,不仅要在经济上受到处罚,还要在资质资格上严厉罚处,直至被清出建筑市场,一辈子都不能从事建筑活动。五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全行业开展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

  郭允冲强调,要扎扎实实做好工程质量工作,重点是要突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管、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管、强化质量责任落实、夯实质量工作基础、提升技术保障能力。郭允冲希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紧紧绷住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抓住质量这条生命线,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努力开创建筑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各地主要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和全国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1.03.03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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