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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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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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国银监会6部门将联合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督察员主要是对城市住房公积金的操作、管理、决策和监督活动开展督察工作。

  第一批住房公积金督察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于8月4日~5日在北京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接见了第一批被聘任的18名督察员,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大卫讲话,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为督察员授课。

  陈大卫指出,实现住有所居,促进老百姓安居乐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解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方面。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改善缴存职工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城市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和政策、挤占挪用、骗提和骗贷等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工作。

  陈大卫强调,在全国范围内择优聘请一批综合素质好、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督察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行政监管力量不足,有利于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运作管理和监管体制,保障法规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陈大卫代表6部门对第一批督察员提出5点希望。一是要熟悉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督察业务,尽快进入角色。二是要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工作定位,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三是要增强政策执行能力、形势研判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四是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违法违规案件发生规律。五是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无愧于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的光荣称号。

  培训会议上,杜鹃为督察员讲授了反腐倡廉第一课。杜鹃结合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从体制、机制、操作、道德4个方面查找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提出应以教育引导倡廉、以体制创新建廉、以制度建设固廉、以专项治理保廉、以监督惩治促廉的风险防范对策。同时,杜鹃对督察员提出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的要求。

  聘任仪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主持,人事司司长王宁宣读6部门聘任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财政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监察部相关司(室)负责人参加了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李新建等为督察员授课。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08.05 记者 张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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