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新就城镇住房问题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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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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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6部门在北京举办热点问题形势报告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作了题为《关于城镇住房问题》的报告。姜伟新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姜伟新同时指出,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坚决措施抑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

  姜伟新介绍了我国城镇住房基本政策。他说,按照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我国城镇住房实行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给为主的政策,强调满足基本住房需求、购置与租赁相结合,鼓励自住型、节能省地环保型和小户型住房。这是30多年改革实践的结果。

  随着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我国城镇住房随之快速发展。1978年到2010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6.7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以上。同时,新建住房质量提高,住房功能更加完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经过努力,“十一五”期间,解决了1500万户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用租金补贴方式解决了400万户)。

  今后几年,我国将继续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其中2011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十二五”期末,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达到20%以上。同时,“十二五”时期每年还要再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完善政府支持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使用管理。

  姜伟新分析了近几年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主要包括: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使得住房需求总体快于供给增长;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较多依赖土地出让资金收入和房地产发展收入;建设成本上涨;前两年流动性资金充裕,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

  姜伟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一是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二是继续增加住房供给;三是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四是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五是切实加强监管;六是建立约谈问责机制;七是强化舆论引导;八是研究制定中长期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房地产形势监测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新问题、新对策。

  报告会由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主持。在京党政军机关和中央企业干部、高校师生约750人参加了报告会。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1.03.01 记者 张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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