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供热计量应做好6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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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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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天津市召开了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发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了题为《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目标》的工作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质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大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力度,促进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供热计量改革目标,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截至2009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4亿平方米,其中1.5亿平方米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比2008年底增加了1亿平方米。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新建建筑3.4亿平方米,其中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量的48%。截至今年7月底,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2亿平方米,占国务院下达的“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改造任务的80%。

  会议认为,各地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取得了许多很好的经验。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是供热计量改革的基础。二是推进立法是供热计量改革的保障。三是发挥供热企业主力军作用是供热计量收费的关键。四是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促进供热计量收费的有效途径。五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是可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有效方法。

  会议指出,虽然供热计量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供热计量收费滞后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改革总体进度不平衡。供热计量改革存在五大障碍:一是组织领导不力。各地供热计量改革一般都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缺乏省级政府的统筹和协调,大部分城市没有将供热计量改革纳入市政府工作议程。二是供热单位收费主体责任不明确。绝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将计量收费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供热单位身上,供热计量装置的选型安装与计量收费脱节,装表不收费现象日益严重。三是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不配套。北方采暖地区127个地级以上采暖城市出台供热计量价格的只有48个,占38%。四是监管不力。很多省市虽然下发了一些文件,但由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没有形成部门联动,缺乏监管合力。五是有些地方选用了不成熟的计量方法。一些没有产品标准的计量技术在工程中大规模应用,埋下了纠纷隐患。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各地要开展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于已经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要坚决取消面积热价,严格实行计量收费。二是完善供热计量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监管,制定供热单位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供热计量器具的实施细则,建立计量装置安装与计量收费衔接机制。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没有同步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备案,不予拨付中央奖励资金。三是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模式。各地要积极探索,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些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节能改造、计量改造和收费。四是加强供热计量产品质量监管。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供热计量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企业监管档案,依法强化供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监管,开展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五是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及时对改造任务指标进行微调,将任务指标向改造积极性高、改造项目效果好的地区倾斜。六是加强检查和督促。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实行供热计量改革进展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各省市供热计量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省市,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的北方采暖城市,如果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会上,天津市开发区泰达热电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山东省寿光市政府、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分别做了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建委、吉林省通化县建设局做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经验交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天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供热)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供热、建筑节能业务处室负责人,北方采暖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分管市领导、供热主管部门负责人、供热企业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天津市开发区供热计量收费示范小区。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09.28 记者 张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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