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住房保障驶向“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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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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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今年我省洪涝灾害严重,财政压力陡然增加,但省政府还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23.43亿元。”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说。

  吉林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是“十一五”期间我国住房保障驶向“快车道”的缩影。

  从2006年至今,这五年来,我国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群众切实改善了住房条件,实现了自己的安居梦。

  这是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的五年。

  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十一五”的第二年,即2007年全国就安排廉租住房资金77亿元,超过历年累计安排资金的总和。截至2007年底,我国累计有95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年还提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亿元,2009年保障性住房支出达到550.56亿元,这一年,中央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力度:西部地区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300元/平方米,辽宁、山东、福建省的财政困难地区200元/平方米。2010年又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92.58亿元。

  这是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五年。

  2006年4月,建设部曾通报,全国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到了2007年8月,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了全面部署后,全国所有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地级以上城市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2007年11月,建设部等九部委发布了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财政部随后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也提出将从八方面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勾勒出中国住房政策路线图,明确提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详细论述了住房保障的对象和保障途径: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是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此外,还提出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随后,《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仅体现在出台新的政策,而且还针对新问题及时出台新措施。

  2010年国家有关部委先后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有关规定。

  与此同时,住房保障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地方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这是各级政府对住房保障认识不断深化的五年。

  翻阅2006年新华社的稿件,还有网友在问“廉租房是在走福利分房的老路吗”,如今通过5年的实践,人们已经逐步认识到住房保障制度与福利分房是有本质区别的,政府在住房供应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承担责任的方式和侧重点发生了根本变化。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舆论认为,这体现出中央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加强了工作力量,强化了政府对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具体体现。

  如今,中央政府明确要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标准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入建立、完善和有序发展的阶段。

  这是住房保障政策惠及百姓最多的五年。

  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还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也同样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阳光。一些地方还探索农民工的住房保障。

  今年,国家有关部委又出台了指导意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弥补了长期以来“夹心层”住房政策缺位,是解决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有力举措。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满足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愿望,越来越多的城市纷纷降低住房保障门槛,探索外来人口住房保障办法,从立法层面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如今,“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人们有理由期待,随着我国住房保障建设的不断推进,百姓住有所居的梦想将从一份份文件变成现实。

 

 

摘自 新华网 2010.10.19 记者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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