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把保障性住房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好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0年8月23日
  • 浏览次数:5756

    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江苏省常州市主持召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把保障性住房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好,使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座谈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部分省(区、市)政府负责同志先后发言,谈了工作打算。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后,李克强说,衣食问题基本解决后,住房问题日益成为人们群众关心的大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实行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群众住房给予支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建设好这项工程,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李克强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给,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但各地进展还不平衡,住房保障体系仍不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

  李克强强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要从各地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人口较多的城市,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逐步形成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低收入家庭较多的城市,要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提高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程度。在工矿区、林区和垦区,要建设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解决职工群众基本住房问题。今年全国要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580万套。同时,要采取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等供给,满足居民住房消费的合理需求。

  李克强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把这项工程建设好,各项政策要跟上。要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切实安排好土地供应,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健全责任制度,提高工程质量,公平公正分配,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李克强最后要求,各地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行为,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各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国务院召开本次座谈会。来自华北、华东地区的11个省(区、市)政府负责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摘自 新华网 2010.08.22 记者 谢登科 王骏勇

更多
关键词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