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一五”水污染专项规划实施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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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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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近日向媒体通报,环保部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分别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22省区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结果显示,八成断面水质监测达标,六成规划治污项目完成,2009年度“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据介绍,过去一年,重点流域22省区市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治污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截至2009年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56个考核断面中,125个断面水质达标,占总数的80.1%。
  据介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三湖”流域水质断面氮磷污染依然严重,总体水质没有明显改善;规划实施进展不平衡,尚有86个列入规划的治污项目未启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滇池、辽河流域规划治污项目进展较慢,项目完成率低于5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环保部强调,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快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落实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措施,加快再生水设施建设和推广利用,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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