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暴雨洪涝灾害 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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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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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国暴雨洪涝灾害频发,受其影响,一些城市出现停水事故。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障工作。各地要组织供水企业配合环保部门加强水源地安全防护,建立汛期水源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水源出现的问题。要强化汛期地下水井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要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增加水质监测频率,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要做好应急水源准备工作,建立互为备用的应急供水系统。

  做好城市供水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各地要组织供水企业全面排查城市供水系统,进一步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汛期供水设施正常运行。要监督供水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对取水、净水、输配水中的重要部位实施24小时值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及时掌握供水设施运行状况。

  做好汛期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工作。各地要加强汛期供水安全的指导,督促供水企业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及时调整水厂生产工艺,加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环节的工艺控制,保障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停水后恢复通水时,要加强对管网的冲洗消毒,严格水质检测。

  做好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细化供水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必要的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抢险和供水准备。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将城市停水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09.06 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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