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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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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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城综函[2011]15号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建城〔2010〕120号)及《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组织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0]23号),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银川、无锡、黄山、吴江、寿光市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通州大运河公园建设项目”等35个项目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至2月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邮 编: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661   

  传  真:(010)58934664

  附件: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

 

 

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名单

中国人居环境奖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江苏省无锡市

安徽省黄山市

江苏省吴江市

山东省寿光市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1、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公园建设项目

2、天津市大板楼节能改造工程

3、天津市天津大道绿化工程

4、天津市梅江风景区工程

5、上海市闵行区立体绿化建设和绿色交通项目

6、上海市闸北区临汾路街道社区建设项目

7、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

8、重庆市公园大渡口项目

9、河北省唐山市中心区再生水回用项目

10、山西省大同市富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11、山西省临汾市城市公厕项目

12、内蒙古自治区美丽草原宜居小镇项目

13、辽宁省大连市绿色低碳住宅小区项目

14、辽宁省锦州市东湖公园工程项目

15、吉林省通化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

16、黑龙江省大庆油田乘风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7、黑龙江省海林农场生态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

18、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在江苏建筑上的推广应用项目

19、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古镇保护项目

20、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规划建设管理项目

21、江苏省太仓市居民住房改善项目

22、浙江省杭州市长桥溪水生态修复工程

23、浙江省奉化市生态滕头和谐家园项目

24、安徽省芜湖市保兴垾城市排涝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5、安徽省阜阳市城市中心区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26、山东省胶南市海之韵住宅小区海水冲厕示范工程

27、山东省诸城市辛兴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28、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9、山东省德州市旧城区改造与环境提升项目

30、河南省新安县仓头镇小城镇建设项目

31、湖北省随州市白云湖两岸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32、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商业文化中心区再生水、雨水综合利用项目

33、四川省长宁县城市绿化项目

34、青海省西宁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35、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大道景观水系建设项目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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