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强农牧民安居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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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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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就进一步加强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市)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抗震设防意识,切实提高安居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农牧民居住安全。
  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要进一步加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监管和技术服务工作。一是要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中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和质量责任,加强对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二是对地基、基础、梁柱主体等部位严格按要求施工,并加强各工序验收。三是要从农牧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安排抗震加固(设防)知识培训资金,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选派专家积极开展抗震设防、防震加固技术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掌握抗震设防技能的技术指导和监督队伍。四是安居工程抗震加固(设防)工作要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方式,强化各级责任。五是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本地(市)安居办落实好农牧民安居工程抗震加固专项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并应积极协调落实相应地方配套资金。
  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必须确保农牧民安居工程抗震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提高安居工程房屋装修标准和扩大建筑面积上,并应结合当地实际,落实相应地方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抗震加固(设防)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把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关,切实提高农牧民安居工程抗震性能,使农牧民真正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屋。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农牧民安居工程的抗震性能,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厅今年将会同西藏安居办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王世玉)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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