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全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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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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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

  会议指出,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绝大部分游牧民实现了定居。“十二五”时期,要深入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基本解决尚未定居的24.6万户、115.7万游牧民的定居问题,促进牧区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草原生态保护,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发展游牧民定居工程,要优先建设保障游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的定居房和牲畜棚圈,尽量做到饮水、供电、道路、通信、医疗、学校等设施同步配套,因地制宜建设饲草基地、青稞基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工程建设要从不同地区游牧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尊重民族习俗和游牧民意愿。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减轻游牧民自筹资金压力。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确保游牧民定得下、稳得住、能发展。

  据悉,去年8月,中央财政已下拨1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西藏的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安排资金全力支持今年新疆完成定居兴牧工程1.25万户的建设任务,并对每户游牧民补助3万元建设资金,比以往增加0.5万元。同时,对去年已安排的1.585万户定居游牧民,每户再补助0.5万元。 (仲 禾)
                                                                                       来源: 中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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