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强调 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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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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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针对近期媒体关于一些城市以“稳增长”为名拟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政策走向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去年以来,在中央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作用下,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得到遏制,房价涨幅回落,部分城市房价有所下降,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朝着调控预期方向发展。今年前5个月,房地产市场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调态势,调控成效进一步显现。

  针对各方比较关心的政策走向问题,这位新闻发言人指出,当前各地要按照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措施,巩固调控成果。

  这位新闻发言人强调,有关城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执行好限购措施。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对涉及违规骗取购房资格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者,严肃查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一方面,要在中央统一政策框架内,落实好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政策,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这位新闻发言人还指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及其用地供应,鼓励和引导开发企业将已批未建或具备条件的在建大套型、高档住房项目转化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于近期少数地方因降价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于打砸售楼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今年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的目标任务。

  这位新闻发言人最后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各地执行调控政策的情况,对于地方出台放松抑制不合理购房政策的,将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摘自 《中国建设报》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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