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名镇名村不具备条件或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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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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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记者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5月~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分赴各地,对保护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名城、名镇、名村进行检查,对已不具备条件的名城、名镇、名村,将向国务院建议列入濒危名录或者撤销称号。

  据了解,自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后,两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单霁翔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全面统筹协调检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孙安军介绍,此次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检查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状况、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实施、地方相关法规的制定、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等。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名城保护工作的认识,推动名城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已不具备条件的名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向国务院建议列入濒危名录或者撤销称号;对于已不具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列入濒危名单或者撤销称号。

  孙安军表示,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法规、编制保护规划,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筑修缮和基础设施改善,使得大批优秀的历史文化遗存得以有效保护。但是,一些地方出现了名城名镇名村格局遭到破坏、历史文化街区被挤占、历史建筑被拆除、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遭到破坏以及投入大量资金建造仿古建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已经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明年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设立30周年。回顾名城保护30年的历程,总结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名城保护工作的方向、原则和重点,对于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另据了解,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国已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5座;2003年,原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目前已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个,其中名镇181个、名村169个。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1.04.25 记者 张际达 实习生 李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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