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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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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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就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由贵州赤水、福建泰宁、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江西龙虎山—龟峰、浙江江郎山6个省的6个地域组成,包括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代表了中国丹霞由青年期到壮年期、老年期的不同地貌发育阶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演化系统。2010年8月1日,经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通知要求湖南、浙江、福建、江西、广东、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督促和指导,从如下4个方面着手确保世界自然遗产得到长期有效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和完善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和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确保遗产地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维护遗产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严格遗产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妥善处理风景名胜区与遗产地的范围关系,通过强化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与编制,按照确定的遗产地的范围以及相关缓冲区和汇水区范围,统筹做好遗产地的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随意提高遗产地的门票价格;涉及门票价格调整的,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四是进一步加强遗产地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继续做好“中国丹霞”地貌的科学研究,做好有关“中国丹霞”重要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宣传工作,积极支持、组织和参与有关丹霞地貌的国际会议。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08.13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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