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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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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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青岛市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保障司,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各地在推进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中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功经验。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这是当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政府市场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会议明确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思路: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行部省市一起抓落实、重心在城市的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各城市要加快完成市、区、县系统的整合,尽快建立市一级统一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的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进程,完成已有数据的清理、录入、关联等工作;加快实现全市住房信息的全覆盖,推动解决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的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有条件的城市可借鉴北京、青岛、银川等城市经验,通过房屋普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现有住房的基本情况。各省(区)、市要加强辖区内市(县)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负责组织建立省级住房信息系统和省级基础数据库,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系统建设框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搭建部与省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

  会议强调,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保质地完成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协调机构。各城市要由分管市领导挂帅,切实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到重要位置,提上重要日程。要始终坚持一个城市一个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基础数据库、统一业务操作规范,着力解决市、区、县以及开发区分设信息系统问题。二要科学组织实施。各地要统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倒排工期,省级与市级系统联接可按照试点先行、随建随联、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在进行系统完善、系统衔接以及数据采集和整理分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要准确把握信息技术发展方向,鼓励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成果,实现采集地楼房三位一体的基础数据。三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四要强化信息应用。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综合分析制度,保证系统采集的数据全面、及时、准确,提高市场监测分析能力。要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制度,加强与金融、土地、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会上,来自山东、内蒙古、北京、天津、青岛、无锡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做了典型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40个重点城市房地局(建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同时邀请了40个重点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参加。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06.25 记者 张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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