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五类建筑或强推绿色标准 违规罚20万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2年4月12日
  • 浏览次数:4877

 

  “深圳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等五种情形的建筑项目今后或强制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立法是深圳市政府今年一项重要立法,日前,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公示了《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市民意见。

  绿色建筑“强制和鼓励”并举
  据深圳市法制办介绍,从全国范围来看,除了港台地区,直接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进而以此为基础促进绿色城市(绿色建筑之都)发展的法律、行政法规基本上属空白。国家层面的有关上位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虽对涉及城镇和建筑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都要求,但发展绿色建筑尚无明确规定。这也意味着此“办法”在全国尚属首例。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规定,今后深圳将采取“绿色建筑的强制和鼓励并举”的总体思路。即绿色建筑不再仅仅局限于当前国内各大城市开展的个体化项目试点示范,而是采取强制和鼓励并举的系统推进模式,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公益项目和一定规模的社会投资项目的同步发展,新建、新开发区域和旧城、旧村城市更新区域的同步发展,从而推动大特区、新旧特区区域的一体化协调发展。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办法”,五种情形的建筑项目今后或强制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具体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社会投资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按有关协议或文件确定为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全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旅游建筑;所有新增城市更新建筑。
  同时,鼓励其他社会投资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市财政每年3000万支持绿色建筑
  据介绍,市财政部门每年将从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支持绿色建筑相关项目或活动。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情况也将被列为综合考核指标,并纳入绩效评估与管理指标体系,成为每年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含新区)政府“考卷”上的新题目。
  此外,为了鼓励绿色建筑,政府还给出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绿色建筑免费认证、容积率奖励等各种激励政策。
  其中,对获得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市政设施、绿色施工、绿色装修和绿色物业管理认证的社会投资项目,可予以补贴;对于获得国家三星级的绿色建筑,其认证费用从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获得深圳金级或国家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可给予容积率奖励或资金奖励,而绿色建筑的建设单位也可以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贷款贴息。

  设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创新奖
  “办法”规定,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并建立绿色建筑认证制度、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绿色市政设施认证制度、绿色施工认证制度、绿色装修认证和绿色物业管理认证制度等与系统发展绿色建筑相关的六大认证制度。
  “办法”还提出设立“深圳市绿色建筑和建设科技创新奖”,奖项拟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金从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列支。同时,也鼓励高等院校设置绿色建筑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培训。
  此外,市建设主管部门还将定期发布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技术和产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颁发绿色建材标识,并列入绿色产品推荐目录。

  【五类需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项目】
  (一)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二)社会投资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三)按有关协议或文件确定为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全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旅游建筑;
  (五)所有新增城市更新建筑。

  【草案亮点】
  建筑施工不符合绿色标准或罚20万
  根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如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要求的,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在基础砌筑层、基础垫层、围墙、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挡土坡砌筑等工程部位未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新建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等未铺设透水性绿色再生建材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依照“办法”规定要给予单位罚款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

  竣工后不检测室内甲醛浓度或罚3万
  绿色建筑的所有居住和办公空间均要求符合采光、通风、隔声降噪、隔热保温及污染防治等。建筑设计完成后,“办法”要求对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预评价,竣工后还要对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室内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否则将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也要出具绿色建筑专项监督报告,如有不合格意见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将制定绿色物管收费标准
  绿色建筑随之将带来“绿色物业”,“办法”称将实行绿色物业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建筑用能系统的高效运行管理;节水管理;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体绿化维护;立体绿化维护和建筑用太阳能系统高效运行管理”等。
  同时,拟制订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的工程造价增量标准,发布绿色建材价格信息,以及制定绿色建筑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测算评价标准。市物价主管部门还将制订绿色物业管理及绿色建筑相关行业服务收费标准。
  而未根据建筑特点和绿色物业管理相关标准编制绿色物业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张玮)
                             来源: 南方日报

更多
关键词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