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垃圾法”相继出台 厨余垃圾处理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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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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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垃圾围城问题日益突显,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处理等问题亟待解决,京沪粤等地相继加大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法规法则的力度。3月1日,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上海也出台了《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旨在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处置效率,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厨余垃圾是垃圾处理的重点和难点
  在中国的生活垃圾组成中,厨余垃圾占了近60%。如果将其分拣出来,进行堆肥处理或进入污水处理厂,其中的有机物通过再生循环成为肥料或沼气,便可使九成以上的厨余垃圾得到利用。否则,它们只有与其他垃圾一同运入垃圾焚烧厂焚烧或进入填埋场填埋。
  但目前,北京90%的垃圾都通过填埋处理,每年占500多亩土地;2%通过焚烧,剩下8%生化处理。在焚烧垃圾过程中,由于厨余垃圾的含水量高,若没有完全燃烧则可能排放出威胁空气和环境的有毒气体二噁英。另一方面,填埋成本的高昂也已经逐步体现,不仅占用越来越珍贵的土地资源,同时产生的渗沥液也埋下了污染地下水的隐患。

  厨余垃圾可巧妙处理
  现在,日、美等国在处理厨余垃圾方面已经走出自己的路。以美国为例,80%的新建住宅装有食物垃圾处理器,每个家庭通过食物垃圾处理器将厨余垃圾打碎,流经下水道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再进行厌氧沼气的再生循环处理。食物垃圾处理器在2009年就被列入由NAHB(全美住宅建筑商协会)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并明确指出“在主要厨房的水槽下至少安装一台食物垃圾处理器”。食物垃圾处理器在欧美应用尤为广泛,其中,艾默生爱适易作为全球食物垃圾处理器发明商和最大的制造商,其全球占有率超过八成。
  国内使用食物垃圾处理器的概念也正在逐渐形成。《条例》中就提到了“本市鼓励净菜上市,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而《导则》中也鼓励“在区域排污管道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的全装修住宅内,应配置厨余果皮(湿垃圾)粉碎机;其他具备条件的住宅,同时鼓励安装厨余果皮(湿垃圾)粉碎机。”
  不过,很多消费者对于这个“新鲜”事物还存在疑虑。艾默生爱适易中国区总经理陈剑敏表示,其工作原理很简单,将它安装在厨房的水槽下,通过将食物垃圾研磨成细小的颗粒,使垃圾随下水道排出,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她说,在2010年初,同济大学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曾对此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调研,“结果非常惊喜”。
  北京市环卫科研所所长卫潘明也表示,加装家用厨余垃圾处理机非但不会堵塞下水道,还能冲刷下水管壁,疏通管道。经处理后,厨余垃圾COD含量不仅符合污水处理厂的要求,还可增加可生化物质,有利于污水处理。而生活垃圾减少厨余垃圾混入后,含水量明显下降,热值明显提高,有利于焚烧处理。
  去年,河北曹妃甸生态城由政府出资,为首批近800套住宅购买了爱适易食物垃圾处理器。此外,爱适易还与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合作遴选试点小区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并由政府补贴安装食物垃圾处理器。这将大力地推动两地实施垃圾干湿分离、源头减量的步伐,其成效指日可待。(尹羽)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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