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条 第四段第四行“贯通钢筋”改为“非贯通钢筋”
更多资讯请关注
联系方式
在线客服
关于我们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072号
©2015-2025,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1212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