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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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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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已开展的两次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开展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工作。此次评定范围为此前未参与评定且已投入运行的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
  等级评定工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由各城市环卫主管部门组织督促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运营单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将确认达到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上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第二阶段为省级检查评定。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将符合Ⅱ级及以上标准的填埋场、B级及以上标准的焚烧厂申请部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运营单位限期整改。第三阶段为部级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成专家组,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现场审核评定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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