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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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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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5月14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在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召开了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建设部标准司、中国水泥协会、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主要内容特别是强制性条款进行了审查和热烈的讨论,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会议一致认为,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的编制完成,为在当前新的形势下,水泥行业进一步为国家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积极倡导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基础。为规范水泥窑利用工业废物的工艺流程,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方向与具体技术要求。填补了水泥工业处置工业废物标准的空白。
  二、会议认为,编制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大量查阅和检索工作,对规范进行了认真修改,使规范内容全面、结构格式符合要求、达到了送审稿的深度。会议经审查一致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送审稿。
  三、会议要求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继续完善规范,在整个规范正文中,应突出对工业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原则,技术规定应成熟可行,细部要求应弱化处理,规范应对其他相关协同处置系列化规范的编制起到纲领性文件的作用。会议具体就规范中几个突出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1、关于本规范适用范围,要明确涵盖新建、改建、扩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规模范围。
  2、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应增加尾气监测设施。
  3、处置危险废物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4、其他详见附件2:专家意见一览表。
  四、会议要求编制组在本次审查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对规范送审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进度尽快形成报批稿。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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