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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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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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下达2010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的要求,由我院作为主编单位负责标准的编制。
参加会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政府领导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处长卫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处长王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处长刘美霞、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处长张国伟、青岛市保障住房中心主任刘巍琪、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处长余方富、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黄胜俊等。我院副院长郁银泉、院执行总建筑师刘东卫、标准设计事业部部长詹谊、产品所所长曹彬、技术质量部主任顾泰昌、院副总建筑师朱茜等同志出席。来自全国产学研单位的建设标准编制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中建设计集团、博洛尼公司、科逸卫浴、赛博思公司、万科集团、众美地产等50余名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我院刘东卫院执行总建筑师和顾泰昌主任主持。郁银泉副院长作出了重要讲话,表示我院作为主编单位一定全力支持编制工作,在部领导的指导下一定会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卫明处长和王超处长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提出2011年国家公租房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应更加注重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建设标准在实施中的作用,同时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对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全国产学研单位的建设标准编制参编单位各方代表就今后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大量建设性地讨论, 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学习了建设标准编制文件。
在“十二五”“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总体目标下,商品房市场与保障房并蒂开花的住房供应体系已逐渐形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已经成为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工作中的大事,迎来规模庞大的建设时期。当前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标准体系工作的建设刻不容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的编制可极大地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水平,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总体目标。标准院作为主编单位,召开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将为国家公租房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基础。国家公租房建设标准将在我国“十二五”经济建设中发挥巨大的作用,为国家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靳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