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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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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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我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的权利。

  一、概述
  2010年,我部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拓宽公开内容、加强业务指导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部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月份,分管副部长主持召开了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分析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等提出了要求。
  (二)完善配套制度。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部在抓好《条例》等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采访等多种新闻发布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和催办制度,每月提醒和督促部有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核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部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机关内部通报。
  (三)拓宽公开内容。一是做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内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通过网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结果,既方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申请人查询相关政策和审批情况,又提高了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加强业务指导。一是指导各地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部将部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网站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专门登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及工作制度,并提供多种检索方式,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还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中国建设报、广播、电视、公告栏及正式出版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
  2010年我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0件,发布其他类信息2100余条,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及时准确公开。此外,编辑出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12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组织媒体参加我部有关会议并作宣传报道28次,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众介绍了我部有关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8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依申请公开40件,占17.54%;依法不属于公开范围的110件,占48.25%;不属于我部掌握范围的66件,占28.95%;信息不存在的12件,占5.26%。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我部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6起,对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予以维持;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起,以原告自行撤诉告结。

  五、收费情况
  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未收取任何收费。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总体上看,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规范地推进,有效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部将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二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指导地方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四是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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