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淡化限价房、经适房未来保障房以租为主

  • 编辑:征订管理
  • 发表时间: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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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姜洪桥 过去两年在各大城市推出的限价商品房,短期内将不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大量建设,同时对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也不再有强制要求。

这些变化将出现在对保障房结构的最新调整中。

本报获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最近一次关于保障性住房的会议上,对保障性住房结构进行了微调。会议强调,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将作为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

根据这一调整,未来政府主要承担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并且以租赁的方式为主。

内部人士称,由于房价在下降,住房市场形势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保障性住房结构进行微调。但有关专家则认为,目前对住房保障结构仍存较多争论,而保障范围过窄可能会导致新问题产生。

适当建设

在最近一次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会议中,住建部一名高层官员表示,要继续适当建设经济适用房并加强管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具体规模,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限价房,他提出,房价较高的城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继续组织建设一批限价房。

会议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要求各地在坚持住房市场化和面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同时,“采取发展租赁住房,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

此前,业界一度传出将取消限价房,亦有专家和开发商提出取消经济适用房。

在这次会议上,住建部高层的表态显示,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是未来工作的重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不会取消,但建设规模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没有设定强制指标。

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关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表述的变化,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住房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

房价目前处于下行周期,以非低收入人群为主要对象的限价房,和以低收入人群为对象但存在支付和资金来源困难的经济适用房,没有迫切扩大规模的需要。

针对这一政策的调整,各地政府已经有所反应。云南省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官员表示,云南省计划3年内新增31.5万套廉租住房,其中2009年11万套,而当年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只有2.5万套。

事实上,自去年底以来,中央政府明显加大了对廉租房的投入力度。自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财政已拨付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项近400亿元。

中央政府对廉租房提出了诸多强制性要求,包括资金来源,有中央财政拨款、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地方债,确保了廉租房的建设规模。

保障范围争论

保障房结构的微调,体现了地产界人士的诉求。事实上,由于房价的下跌,各地都出现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销售困难的尴尬局面。有相当多的意见认为,在此背景下应该收窄保障范围。

日前,部分在京开发商向北京市政协提交的一份 《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建议,就提出希望“加快经济适用房销售速度,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

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汪利娜认为,除了低收入人群之外,依然存在购买不起住房的群体,政府的职责是要承担起所有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目前房价较低时,可以减少保障房的数量,而房价走高时再增加保障房数量,通过动态调整保障范围,来调节房价,并且让中低收入人群能够买得起房子。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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