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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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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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自2011年4月至12月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专项整治的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努力实现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5%的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电监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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