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对人体无放射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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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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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日前联合发文指出,大理石对人体无放射性危害,无须做放射性核素限量检测。
长期以来,许多消费者对石材分类缺乏了解,对大理石放射性存在误解,给我国大理石的正常贸易带来负面影响。2008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名录(2009年)》的公告,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大理石及其制品(包括石灰石、砂岩等天然石材产品)调出《法检目录》,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即大理石不再进行放射性强制检验。
大理石属于沉积岩,主要由碳酸盐等矿物质组成。从大理石形成的地质过程分析,天然大理石的形成均与放射性物质没有直接关联,因而对人体不具有放射性危害。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国家标准实施9年来对石材的实际测定数据显示,天然大理石中放射性元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远低于标准中A类(绿色,不受限制)指标,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另外,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从发布和实施之日起,大理石从未列入强制性检测的建筑材料之列。在我国的石材产品标准JC/T 202-2001《天然大理石荒料》行业标准和GB/T 19766-2005《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中,也没有检测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的要求。
鉴于此,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等3家单位希望各级石材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检测标准,无须对大理石产品做放射性检测,建筑工程和各类家装工程中可以放心地选用大理石产品。(申萌)
来源:中华建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