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院助力浙江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大发展 |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浙江省标准设计站与标准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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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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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积极推进浙江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省建管局)、浙江省标准设计站(以下简称浙江省标准站)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标准院)本着“优势互补、务实高效、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宗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全面合作。
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朱永斌,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叶军献,浙江省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处长姚昭晖,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企业管理处处长梁羽、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站长赵宇宏 ,浙江省绍兴市建设局总工程师陈伟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建管局局长黄化强等,与标准院副院长曹彬,装配式建筑研究院副院长杜志杰、刘轶,建设管理与咨询研究所所长张林振、主任刘晗出席签约仪式。
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先行者,在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域位列前茅。浙江省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不仅确定了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的具体目标,而且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强化生产能力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落地、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推进钢结构建筑及扩大试点示范等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
此次签约将依托浙江省建筑产业化的持续发展,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加强标准建设、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加强技术咨询、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全面整合国内先进技术,以钢结构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加强装配式建筑钢结构技术体系的研发和推广;并围绕密柱支撑低层钢结构工业化住宅、预制装配式钢结构集成建筑、建筑装配式内装体系等领域进行项目合作,提升浙江省装配式建筑整体水平。
签约仪式上,标准院曹彬副院长与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朱永斌局长分别致辞。双方都表达了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良好愿望和殷切期待,双方将基于标准院在建筑产业化领域中的丰富经验、技术实力、专家团队、资源储备,结合浙江省建管局的行业引导力及浙江省标准站的地方标准化经验,进一步深化资源利用,提升战略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共同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建筑标准化部件的落地,为真正推动浙江省的建筑产业化发展做出实质性的贡献,为全国树立标杆。
同一天,标准院也完成了与十余年来专注于钢结构领域的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签订。协议中明确了各方关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产品体系及成套技术研发、标准编制和工程业务建设方面的战略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