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发展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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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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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评论是建筑创作的动力,建筑评论也是对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检验。但建筑评论不是万能的“标准钥匙”,而是必须针对设计与建设的再创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不仅勾画出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蓝图,还对传承与发展中国建筑文化、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有重大启示,提出要鼓励建筑设计继承创新,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延续城市文脉。

       在国内备受关注的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与发展事业方面,城市更新的设计与研究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真正精神诉求和文化内涵,尤其是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层面上的再思考与再评析仍很必要。

发达国家城市更新之策值得借鉴

       《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中,作者简·雅各布斯用两个例子说明城市更新对美国乃至世界城市的紧迫性。

       其一是纽约上西区的“晨边高地”。这里曾是富裕的中产阶级的汇聚区,也是哥伦比亚大学、联合神学院等“教育高地”的所在地。上世纪50年代初,这里开始衰退。为此,当地政府及规划界遵循城市规划思想,建设多片配套商业中心及公共住宅,希望拯救这片城市社区。

       其二是波士顿北部。这里原是一片重工业区,也是历史久远的老城区,但因为密度太高,街区格局破碎,被视为波士顿最破败的贫民区。但经过规划设计,逐渐成为一个规整的、温文尔雅的理想社区。

       可见,城市更新一直是左右城市发展的关键,这不单纯是城市设计问题,更是城市管理者决策问题。城市更新就是在治愈“城市病”。在城市化发展与社会转型中,有意识地保护那些代表城市历史文化特征的建筑与结构,使城市不再失去民族特点和文化魅力极其重要,其本质就是遵守城市的秩序,追求有高度的文明。

       法国强调对旧城区的保护性更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解决住房危机,法国大力推进住宅发展,重点更新那些被认为过时的居住区。但法国在对旧城区的“活化”和再利用时,十分强调保护性更新。1953年法国颁布《地产法》,方便了公共机构对新建项目的选址布局直接干预;1967年颁布的《土地指导法》成为法国政府尝试与地方集体合作的转折点;1991年的《城市指导法》、1995年的《规划整治与国土开发指导法》、1999年的《可持续的规划整治与国土开发指导法》、2000年后的《社会团结与城市更新法》都标志着法国在城市更新发展上有序的法制步伐。

       英国实行社区渐进式更新策略。英美等国城市更新的方式包括3类:重建,对城市中严重衰退地区予以清除并合理使用;重整,对城市中整体功能尚能发挥但出现衰退迹象的地区在环境改造中局部拆除重建;维护,在保护和维修基础上,适当补充必要设施防止继续衰败。

       美国推动旧城更新有3种模式:授权区模式,即将税收奖励措施作为城市更新的工具;“社区企业家”模式,鼓励贫困社区所在的中小企业参与旧城改造及综合治理;实施新城镇内部计划,即1977年的《住宅与社区开发法》后实行的城市更新津贴,用来资助私人和公私合营的开发计划等。

       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城市更新模式,保护、整治、重建、利用都是城市更新系统工程的不同途径,重在要将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策略贯穿其中,这是在保护“城愁”中,实现城市由传统的物质更新向融合社会、文化、经济和物质空间为一体的全面复兴。这是城市更新规划的连续性所要求的继承与保护,绝不是单纯的旧城区的“翻新”,更不是单纯开发意义上的房地产经营活动。

 

城市更新需要理性的“中国策”

       从理论上讲,城市更新是针对城市衰退现象而采取的有效干预措施,重在解决影响阻碍城市发展的各方面问题,以促进城市亦“功能”、亦“文化”、亦“创意”的发展,找到合理的“新陈代谢”方法。

       从城市运营讲,城市更新的核心是对存量土地及已有建设项目的资源整合和存量挖掘,转变现有的粗放模式,为城市经济振兴寻求新空间。

       从城市文化看,城市更新首先是城市记忆与历史留存,是城市“乡愁”与社会心态机制问题,更是城市发展与传承创新之路的重要途径。

       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利用工业遗产情况为例,在确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下,上海世博会全面关注当代城市所面临的问题乃至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之策,其中城市更新这个重要话题早已渗透到世博会建设之中。

       上海世博会规划建设将大型国际化城市事件与20世纪工业遗产保护相结合,在体现工业遗产适应性、再利用的同时,彰显了规划设计与文化展览的多重性。在《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超过1/10即2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得到保护、保留和改造。从完整的城市更新看,除建筑物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船坞、船台等构筑物都保留下来,极具观赏性。

       需要说明的是,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城市更新策略中所强调的“原真性”,与一般传统古建筑的“原真性”应有区别。

       遗产是一个依托于时间维度的概念,“原真性”的“原”就恰当地反映了这一时间维度的特性。

       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更强调建筑的活态利用,因为其与当代建筑设计关系密切,一桩桩历史建筑背后的“人和事”呈现在面前。

       所以,建筑遗产的生存发展策略应该允许适应时代而变化,决不可改变的理论与做法是无益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城市更新要找到文化资本激活的“点”,即如何实现文化资源到文化资本的转换,如何搭建不同层次的文化资本激活状态,如何按照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文化资本激活的规划研究。

       城市更新是一个较宽泛的城市地方行为,也是一个空间再生产的过程,而文化资本的积累过程通常是以一种再生产的方式进行的。城市文化资本完全有希望应用于城市更新。

建筑评论需要在实践中发展

       建筑评论者首先要有风骨和风格。

       这是指面对业界及社会关注的城市建筑问题,没有观念棱角和思想锋芒的评论,最多只是“传声筒”,缺少风骨和风格,不能解读城市、建筑问题。

       建筑评论者要有怀疑与批判的精神导向,在此基础上,才可能有犀利与独到新颖的观点。“破”是手段,“立”是根本,可以使评论的思想与说理如磁石一般吸引业界与公众的眼球,既不随波逐流,也不会凌空虚蹈。

       建筑评论者要有更深的建筑空间领悟观。

       这是指在评论家未必是职业建筑师的前提下,也要学习并具备优秀的建筑观乃至审美心理能力。如面对建筑空间的审美特性,要将自身置于其中。

       绘画是二度空间语汇,雕塑是三度空间语汇,而建筑是多度空间语汇,人包容在其中,就会自然体验到建筑空间,会体验出建筑的庄严与美好的空间“游戏感”,因为人无时不在建筑世界之中,从心理上会有高尚感、崇拜感、开放感、封闭感、压抑感乃至荒芜感。

       如面对建筑空间与自然环境营造的融合,建筑设计最终可归结到人类与自然的基本关系,人为了生存要寻求空间的遮蔽所,这个人为屏障就是建筑,重要的是如何将美的形态和谐地融入山光水色之中,与环境设计合为一体。

       面对建筑与城市关系,传统城市空间中,多层次的城市空间令人们不容置疑建筑附属于城市空间的意义,良好的城市其空间具有系统性,建筑的存在体现服从性,建筑需要回应城市空间,建筑师的工作有时必须兼顾规划师的职责,只有这样,建筑、城市、社会、环境与人才是一体的。用真诚的心灵去领悟建筑师的创作,是建筑评论家的使命。

       建筑评论者要用自身的精细化搭建中国建筑传播话语平台。

       所谓搭建话语平台,实为人为构造并加以组织化、系统化的心理结构,本质上指特定话语规范下的领悟方式及认同模式。对建筑评论者而言,要用自己精细化的工作迎接城市与建筑的诸多挑战,在深度评析建筑师作品时要视野开阔、角度多样,不仅解读作品,更要解读建筑师的创作观及项目背后的“人和事”。

       搭建中国建筑文化传播平台,不仅要做好建筑本土化的功课,更要正视新媒体对人际场域与城市社会互动的关系。传播学研究的本质是人类的交往行为,而新媒体提供了新空间平台,重要的是,我们已到要建构“建筑传播学”的时候了。

       我们应大踏步从职业建筑创作、建筑教育等方面将建筑传播课程开办起来,对社会、对城市的意义不仅仅是有了建筑话语权,而是可从城市层面“讲述”、“解读”、“找寻”当代。

       重新定义的城市建筑不仅不再“碎片化”,而且成为可持续的重要空间。不仅要有建筑界及“跨界”的建筑评论,更要找到对“建筑传播”再评价的种种“探险”之路。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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