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矩”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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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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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城市规划,确定城市未来走向。

全国“两会”期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业的代表、委员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规划的准确表述,是为城市规划立了规矩,更是为城市的科学发展定了位,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格外振奋,也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明确指出了城市规划的战略地位,具有重大的全局意义。这要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必须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重新认识城市规划,深刻领会城市规划是综合、全面、系统、协调配置各类资源的重要抓手,把城市规划作为新时期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作用,与时俱进地推动改革创新,大力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城市规划是政府为百姓提供的一项综合性公共服务,是各类空间资源统筹配置的公共政策,直接关乎百姓生态安全、环境品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国计民生,涉及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小康的重大目标,既是一幅经济蓝图,也是一项社会规划,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命题。

既然关乎国计民生,就应该一以贯之地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作为城市规划的评价标准,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只要做到了这些,城市规划的长远目标就不愁不会变为百姓共同的目标和行动。也就是说,城市规划的评价标准除了技术标准外,还要多一个政治标准,多一个百姓的获得感。

在现实中,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既涉及战略控制,又包含战术安排和现实应对的工作,经常面临着与人民群众话语体系错位的困境。要想摆脱这种困境,就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专业人员的作用,更多地与民众交流、沟通,推动全社会形成对城市规划的科学认知和客观评价。

为此,有业内专家呼吁,城市规划要发挥全社会的动员作用,要提高百姓对规划的认知。因为,认知了才能理解,理解了才能支持,支持了才会变成全社会的行动,如此,规划的权威性才能真正树立起来。

说起规划的权威性,有代表指出,规划的权威不应该单指行政权威,而应该认识到,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利益的代表,对于城市未来的安排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对于资源的使用应该坚持有秩序的公平原则。说到底,城市规划就是空间使用的“规矩”,这个“规矩”不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而是全社会的。

城市规划一旦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确定,便成为一整套明确的空间资源配置“规矩”,代表了法治的权威和公共利益,是经济、社会、政治“规矩”在城市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编制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形成后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权威性。因此,要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超越部门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坚决抵制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和违反人民意愿的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的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给予了新期望,提醒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重新认识城市规划,重新定位城市规划,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真正将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景转变为城市发展的目标。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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