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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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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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09年12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郭明田副总工和主编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武威总工程师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以及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以下简称《原规范》)自实施以来,对规范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行为,保证降水工程质量,保障建筑与市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建筑岩土工程技术取得了很大发展,国家对环境、节能要求更加明确,对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非常必要对《原规范》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为体现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的需要,修订时将《原规范》名称变更为《建筑与市政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李耀刚总经理致欢迎辞,武威总工程师汇报了标准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编写组人员组成及进度计划,对标准拟增补、调整的部分做了重点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宣布了编制组单位和成员名单,要求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做好标准编制的分工和时间安排,对标准修订的原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郭明田代表归口单位宣布编写组正式成立,表示将做好标准编制的服务工作,尽全力支持标准修编的顺利进行。
  工作会议重点围绕主编单位草拟的《规范》修订大纲展开讨论。武威总工程师介绍了主编单位对修订工作的初步思路。随后与会专家对标准修订的基本原则、编写框架和工作重点等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同意主编单位的章节编写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修订将“降水”调整为“地下水控制”非常必要,符合国家环保节约的政策导向;标准体现了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环境监测的基本程序;应尽量反映相关技术的新发展,反映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的新要求;修订工作应注意与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协调。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了与会专家的意见,确定了《规范》的编制大纲和编写分工以及修订工作进度计划。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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