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洪利用需纳入国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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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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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重点强调城市要因地制宜地建设雨水箱、储水罐等雨水收集设施,实现雨水就地就近收集利用,加大对雨洪资源的利用效率。
雨水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在地球淡水资源供给越来越紧缺、水污染加重的现实语境下,无价的雨水更显得十分珍贵,充分利用好雨洪资源,对缓解城市淡水资源的不足,降低城市内涝,意义及价值都十分重大。
目前许多国家非常重视雨水回收利用,立法规定城市必须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如以色列禁止用自来水冲洗马路、浇绿地等,取而代之的是雨水或经过处理的再生水。如德国修建大量的雨水池用于截流、处理及利用雨水,削减雨水的地面径流,降低城市洪涝危险。相比较,目前中国城市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率普遍很低,许多城市仍在用自来水浇树浇花浇绿地、冲洗马路等,耗水十分惊人,浪费大量资金。
专家认为,如果城市普遍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既可大量节约自来水,又能减轻洪涝险情。以北京为例,如能全面建立合理的雨水利用系统,一年能收集雨水1亿立方米,相当于全市居民全年用水量的5%~8%。气象数据显示,我国南方雨水充沛,年平均降雨量约1100毫米,遗憾的是,因雨洪收集利用设施落后,绝大多数雨水都白白流失,甚至酿成洪灾。
中国是世界人均水资源贫乏国。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属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可见促进雨洪利用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笔者以为,需将雨洪利用纳入国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通过法制和经济手段强力推进雨水利用。
首先要立法将雨水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明确把雨水利用作为“海绵城市”的主要补给水源。这方面已有城市先行,如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南京市出台的《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必须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否则将予以处罚。但目前尚未形成国家层面的法规,城市雨水利用的潜力远未开发,亟待从国家层面用硬性的法规制度去推动。
其次要出台政策鼓励和奖励雨水综合利用。公共建筑建雨水回收设施由财政埋单,应该不成问题,但住宅小区配套雨水回收设备需要增加资金投入,许多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不愿花这个钱。何为破解之道?一方面应有硬规定,同时政府应给予小区“绿色”补贴。如北京规定,住宅区内建设贮水能力达一吨的蓄雨池,政府补贴500元,容量越大补贴越多,这有利于调动雨水利用的积极性,值得借鉴。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