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规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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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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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两部委已联合印发《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规划》。规划立足实际,分区域、分阶段、差异化地对21个主要城镇化地区和其他陆路边境口岸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络进行了规划布局。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任虹、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巡视员于胜英介绍说,上述城镇化地区涵盖215个城市,包括核心城市和节点城市。目前,人口和GDP分别约占全国的65%和90%。其中,21个城镇化地区包括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海峡西岸、山东半岛、哈长、辽中南、中原、东陇海、关中—天水、北部湾、太原、滇中、黔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天山北坡、宁夏沿黄、藏中南。
规划提出,构建城镇化地区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公路为基础,以水运、民航为有效补充,高效衔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结构优化、层次多样、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提升一体化运输服务水平,有效支撑和引领城镇化发展。
规划明确了完善城镇化地区间综合运输通道、构建城镇化地区内部综合交通网两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到2020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基本建成城际交通网络,相邻核心城市之间、核心城市与周边节点城市之间实现1小时通达,其余城镇化地区初步形成城际交通网络骨架,大部分核心城市之间、核心城市与周边节点城市之间实现1小时~2小时通达。
届时,我国城镇化地区城际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3.6万公里,其中,新建城际铁路约8000公里,覆盖98%的节点城市和近60%的县市;新建和改扩建国家高速公路约1.3万公里。
此外,规划还从提升运输服务、发展智能交通、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