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08年6月25日
  • 浏览次数:525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8]112号
 
关于批准《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审查,批准由河北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六个单位编制的《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8年6月24日印发
 
校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苗喜梅
附件:
《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序号
编号
GJBT-
标准设计号
图别
标准设计名称
主编单位
备注
1∼4
1064∼1067
SG618-1∼4
(2008年合订本)
试用图
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 河北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抗震防灾技术中心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大学
新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