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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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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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部 文 件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质[2007]50号
 
 

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人民防空办公室:

    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五个单位编制的《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7年5月1日起实行。原《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FJ01~04(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3(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给排水设计》[FS01~02(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FK01~02(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3(2004年合订本)]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7年2月15日印发
 
校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刘 铮
 

    附件: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序号
编号GJBT―
标准设计号
图别
标准设计名称
主 编 单 位
备 注
1~3 990~992
FJ01~03
(2007年合订本)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代替FJ01~04
(2004年合订本)
4 993 07FJ05 标准图 防空地下移动柴油电站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新编
5~9 994~998 FG01~05
(2007年合订本)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代替FG01~03
(2004年合订本)
10 999 07FS02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代替04FS02
11~12 1000~1001 FK01~02
(2007年合订本)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代替FK01~02
(2004年合订本))
13~14 1002~1003 FD01~02
(2007年合订本)
标准图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FD01~02
(2004年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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