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设计乃建筑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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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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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为民生”、“做人民的建筑师”是近年来喊得很响的口号,它传达出的是建筑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意识,从某种角度讲即体现建筑师的职业道德。有哲人语:“设计作为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既可能由于设计失当成为人类自我毁灭的绝路,也可能成为人类达到美好境界、营造优雅空间的捷径。”
  据查“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二十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辞海》中对“民生”的释义是“人民的生计”;而当代意义上的“民生”泛指民众的生计与生活,它不仅关系到百姓的生息,更关系到城市公众的衣食住行,所以,“设计为人民”是建筑师面向社会、关注人们生存状态及真实需求的关键。
  民生设计不仅仅是一种眼界和视野,更是一种社会态度。建筑与社会的关系是互为依存的,只有健康的社会才能造就健康的建筑;反之,只有适宜的建筑设计作品才有助于健康城市社会的发生与发展。所以建筑师需要研究社会,理解人文,从纷繁的建筑文化现象中认清主流与趋向,不随波逐流,不做飘荡的“潮”人。
  记得在2013年12月,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曾举办主题为“人民的建筑”的建筑论坛,它在提出拓展人民的建筑、人民喜欢的建筑、适合人民的建筑、人民政府的建筑、人民的建筑师等观点后,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即建筑有极强的公众性,好的建筑需要建筑师与业主共同不懈实践,更需要公众的审美与理解,住宅与居住区呼唤民生设计。对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庄惟敏,引用国际建协UIA对建筑师的定义———何为建筑师?它指有专业背景和技术技能,了解科学、美学和能够用自己的特殊语言进行建筑表达的专家,一旦建设方的意志与公众及弱势群体的利益相悖时,建筑师要首先站在人民的一边。
  1996年巴塞罗那国际建筑师大会时,印度建筑大师柯里亚讲的是为低收入阶层的老百姓做住宅设计。演讲完毕时,几乎所有在场的建筑师报以掌声,年轻人冲上去请他签名,这种支持体现出的是业界对于建筑师之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认同。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居住区开发建设,除了开发商的市场利益外,不少项目从一开始就带有“官气”而脱离了民生设计的本质。如20世纪初某北方城市欲在旧城外围开发大片居民区,设计不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出发,却一味建设不合时宜的“欧陆风格”,其外观是千篇一律的大型居住区建筑,恰恰失去了特色。业内人士不禁反思:设计为什么不从当地的生活居住环境实际出发?为什么违背气候自然规律?要杜绝异想天开的设计布局,要使设计充分考虑到社会不断变化的生活形态。大面积居住区的结构性空间区划,要有鲜明的层次,特别要为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户外活动创造合适的场所;居住区规划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切不可对居住区的程式化指标如户数、层数、面积、密度、停车乃至公共安全应急疏散等,套用传统小区呆板的模式,应有针对性强的研究与设计。此外,应提倡市民参与居住区的设计,避免设计作品在舒适性、可居性上的欠缺,要让住区和谐地融入街道与城市的活力之中。
  民生设计也不应一味抱怨业主和管理者,主要问题还是在于不少设计作品本身的设计欠佳,也有建筑师缺乏准确定位所致。仅从设计职业道德讲,中国建筑师在肩负的社会责任上,不能就技术论技术,还要积极拓展城市与建筑公共政策的技能,要为宣传社会公平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建筑价值观作出贡献。
有专家坦言:当代中国可能是全世界生产短命房子最多的国度,建筑师们要去思考,因为它包含着某种可能性,就是如何使短命的房子,变成有精神的房子。对此,我认为将建筑视为文化遗产是高尚的选择,它不太可能要求所有为民生而建的房子都是长寿命,但问题是我们必须由此重视到为何中国建筑“未老先衰”呢?是谁“偷走”了房子的寿命?民生设计的住宅,安全性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最为基本的对住宅居家的要求。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用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中许多住房都远远未达到这个规定的使用寿命。从宏观上看,30多年中国经济过快发展,建设量巨大,而社会各方面条件准备并不充足,再加上政策、法规、标准的不健全,特别是“大干快上”等急功近利的心态和风气,使通过牺牲质量而牟取私利的现象层出不穷,这已成为当下最违背民生利益的问题之一。2015年6月下旬,住建部紧急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老楼危楼的隐患排查,其问题指向虽是涉及住宅安危质量的方方面面,但对建筑师设计质量与安全意识的再提升,无疑也是一剂警醒的良药。它告诫建筑界,民生设计、尤其是民生安全建筑设计必须关注全过程,必须关注设计本质安全,建筑师有责任带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为民设计”的全面安全度。
  由民生设计的建筑师责任,让人联想到公共性,这里既有作为社会话语空间释放所消弭的建筑师话语权,也有为此传播出的新变化。无论话语权是如何集中在建筑师手中,它也有责任向公众转移。因此,对公众的“启蒙”教育极其必要,尤其不可轻视“草根”公众对于建筑文化的批判精神及独立辨别能力。说到底,就是建筑师要接地气,建筑评论也要为接地气做好准备。
  对于建筑作品、对于是否民生设计了的作品的评论,应避免搞平衡术。虽然在批评中要“留有余地”,但不可四平分、缺少锋芒、人云亦云;更反对隔靴搔痒、蜻蜓点水,特别要杜绝从概念到概念,理论成套、术语堆砌,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以民生设计为根的建筑评论,要做有深度的文章,即在坚持思辨深度与建筑文化温度的同时,再汇聚批评的视野。
  100多年前,梁启超曾深刻倡导批评精神是“广民智、振民气”,由此笔者认为,围绕建筑设计的一系列主题、项目乃至事件,通过学术文化意义上的批评与反批评、辩论与诘难、求真与存异等,完全可以营造一种更具人文温情色彩的交流语境及创作环境。建筑师、管理者、公众以及评论家们都会在充满建筑文化的生态中更专注而非专断,更自由而非散漫,形成有独特风格及品位的话语。
  最后想说的是,中国建筑与城市界确实尚需培育批评家生存的土壤,建筑批评在当下恰如李白走蜀道——难于上青天。那怎么办?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尤其要带头反对“某个作品获奖,100个评论家高歌猛进唱颂歌”的现象,要勇于为时代保存设计精神财富,剔除社会垃圾;要反复在中国建筑界宣传,一个没有伟大建筑评论家的时代也不会出现伟大的建筑师。任何拒绝批评的建筑作品,是绝对难以成为卓越作品的。所以,从为繁荣中国建筑创作的国家影响力出发,应下决心抓建筑评论,特别要支持中国建筑评论家的涌现。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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