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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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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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下称《规划》),确定了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以及66个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其中,江苏南京、苏州2市上榜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徐州、南通、连云港、无锡4市则成为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
从《规划》文件中得知,全国流通节点城市被划分为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共三级。
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被定义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国家流通大通道上的枢纽,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中心城市或重要支点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被确定为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
而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则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发挥功能作用的重要支撑,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支点城市”。本次确定的66个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分别为唐山、保定、秦皇岛、邯郸、大同、临汾、包头、呼伦贝尔、鄂尔多斯、锦州、丹东、延边、吉林、牡丹江、大庆、徐州、南通、连云港、无锡、舟山、金华、温州、阜阳、芜湖、泉州、漳州、九江、赣州、潍坊、烟台、临沂、洛阳、商丘、南阳、宜昌、襄阳、荆州、衡阳、娄底、株洲、东莞、佛山、桂林、柳州、钦州、防城港、绵阳、达州、南充、宜宾、遵义、六盘水、曲靖、红河、咸阳、榆林、天水、酒泉、海西、海东、石嘴山、喀什、伊犁、博尔塔拉、巴音郭楞、日喀则。
此外,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则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普通节点,承担网络连接功能、提供基础服务的城市。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由各省(区)参照以上条件,根据本省(区)流通网络发展需要具体确定。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等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等,本《规划》确定了“3纵5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以及66个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目的是加快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努力提升流通节点城市功能,更好发挥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