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火规范多规与高规合二为一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5年5月27日
  • 浏览次数:5305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新《规范》)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困扰建筑界多年的高规(即高层建筑防火规范,适用于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建筑,以自救为出发点)、多规(或称建规,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针对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的多层建筑,以扑救为原则)不统一问题也就此终结。
  “这次的新《规范》是彻底把多规和高规合二为一,并加以完善。”博地设计机构总设计师曹一勇说,“新《规范》更加注重人、财、物的安全。” 
  除了解决高规、多规之间的矛盾问题,新《规范》的执行也能更好地匹配城市建设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城是建设的大发展,高度在200米以上的超高层及动辄几十万平方米的综合体建筑越来越多。“当初在编制《规范》的时候并未预料到这些情况,多是针对小规模的建筑进行规定。”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设计院设计总监彭岳看来,新《规范》的问世正当其时。

  新规主打人性化
  具体来说,与旧《规范》相比,新《规范》更加严格、更加人性化、更加标准。更严格的特点体现在对疏散尺度的要求中。彭岳举例道,防火分区的功能在于防止火势平面蔓延。新《规范》对商场的防火分区面积(高层防火分区要求4000平方米,多层为10000平方米)未做调整,但是其对疏散距离进行了细化要求。具体为,除了室内最远点到逃生门距离不能大于30米的要求外,还增加了如果商场该层出口并非直接通达室外或楼梯间,那么该出口需要设置一个距离室外或楼梯间不能远于10米的安全通道的规定。
  人性化还体现在新增了消防救援的内容。例如,高层建筑需要配置相关施救系统,包括救援场地、救援窗口等。关注救援场地的要求,旧《规范》只提及高层建筑须有1/4周长或者一个长边落地(即旁边有空地用于消防车的救援),并未涉及救援场地的具体设计要求。对此,彭岳认为:“这存在救援场地规划空间不足,甚至在空地上设有高大景观,使得救援无法全面展开的隐患。” 
  彭岳还指出,新《规范》中关于救援场地的要求非常细致。比如,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其救援场地要连续设置,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米;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且不应大于10米;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场地地面承载也要达到消防车的要求。对景观和场地设计有了很大的限制。
  “公建项目的外墙还需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彭岳说。窗口的净高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米,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间距不宜大于20米,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这些新加的规定将对立面设计产生不小的影响。 

  标准设计更合理
  “人性化还体现在标准设计得更为合理、科学。”彭岳称,“时下,不少大型综合体建筑的机房占用面积往往大于1000平方米。依照旧《规范》,这需要设置两个防火分区,要在机房房间内多设一道防火墙和防火门,穿墙管线也要进行防火设置,如防火阀、防火封堵,无形中增加很多浪费。”新《规范》则把地下机房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从最大1000平方米改为2000平方米。
  此外,旧《规范》要求公共建筑地上防火分区最大面积是2000平方米,现改为3000平方米。由此,新建写字楼等建筑就可以把单层面积增大1000平方米。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米;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米。“新《规范》在对防火卷帘进行严格限制的同时,防火分区的数量也比以前减少了约1/3,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消防设施成本,减少了可能由于防火卷帘等设施的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彭岳指出。
  更标准还体现在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原是按照层数来分类,新《规范》则以米来计量,规定27米以上为高层建筑,这与公建的衡量单位保持一致。RET睿意德商业服务部高级总监杨鲁星也表示,新《规范》比旧《规范》的条文更为细致和具体,规定更为全面,总体上要求更加严格一些,特别是对于剪刀式疏散楼梯、避难走道、特殊业态(儿童游乐、影院等)的独立安全出口以及防火卷帘宽度等原先规范中的模糊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增大了消防疏散出口的设置难度。
  “这些变化对商业建筑的有效使用面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同时,在疏散人数、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上更为合理,总体的疏散人数计算更为宽松一些。”在杨鲁星看来,设计创作上永远都有发挥空间,新《规范》更加严格和明确,也使不确定性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减少。“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购物中心等建筑的消防设计一般较为复杂,在具体工程中还要以当地消防局的意见为准。”杨鲁星提醒道。

  加快培训是关键
  新《规范》的理解程度各异,其审批尺度可能存在与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曹一勇认为,“如果说新《规范》是硬件的话,恰恰需要在执行力这一软件方面有所提高。”他建议,包括开发商、设计机构、消防主管部门等在内的全员,应该加大对《规范》的技术培训力度,以实现标准的统一化执行。
  此外,新、旧《规范》以2015年5月1日这一时间点进行分界。而建筑消防设计从方案图纸报审阶段到施工图强制审核阶段都会涉及,这个周期往往少则三五个月,多则半年以上,这个时间差需要注意。
  “截止到今年春节前,业内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多是根据网上下载的报批稿,而非正式执行稿。”有业内人士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这部分已依据旧《规范》审批通过方案设计的建筑项目在施工图强审时则需要遵照新《规范》,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又没有正式发布的新《规范》可供参考。”
  就新、旧《规范》的无缝对接问题,曹一勇认为,在新《规范》正式执行前,可以提前半年以上时间进行大规模的推广,或是设置一个新、旧《规范》同时执行的重叠缓冲期。
  除了建筑消防报审需要遵循新《规范》,酒店、商业、住宅的精装交房也需报批消防。“成功通过旧《规范》的建筑,若精装的消防报批时间在今年5月1日以后,则要遵循新《规范》了。”彭岳再次提醒道。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