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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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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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首次工作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在北京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1129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副司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许松林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以及来自住建部标准定额司、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电联的其他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出席会议的还有《规范》第一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王敬民院长、徐海云总工和其他《规范》编制组成员,第二主编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与能源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刘巍荣和其他《规范》成员,以及其他参编单位的代表共50多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及能源利用的行业管理,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发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建标标便【2014】108号)将原住建部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修订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同时增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作为第二主编部门,并将原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继续作为该《规范》的第一主编单位。
本次首次工作会由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陈晓艳主持。会议首先听取了有关领导对《规范》编制的要求。
会上住建部田国民副司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对规范编制组主要提出了以下4条要求:
1)此规范内容应首先突出生活垃圾焚烧工艺及污染控制技术,其次是对焚烧产生的热能进行安全、高效的利用。规范参编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将规范编制好;
2)此规范的编制要注重先进性,适当超前;
3)规范确定的技术指标要正确、可行,不能出现错误;
4)在强制性条文的设置方面要考虑政府的标准改革方向,强条设置要慎重。
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主任许松林也作了讲话,他指出:本标准肯定要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为主,但垃圾焚烧和能源利用是一体的,在规范的编制过程中,各参编单位、各专业应密切配合,对编制内容、方式、方法进行认真研究,控制好编制时间,争取早日完成此规范。
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也作了讲话,他强调,垃圾焚烧行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重视,它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具体体现;垃圾焚烧在我国已经历了20多年的历史,焚烧标准也随之经历了近20年发展,针对目前焚烧行业的突出问题制订更符合时代要求的规范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垃圾焚烧逐步向清洁焚烧、能源高效利用、低污染排放的高要求发展。随着环保部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版的颁布实施,焚烧工艺和烟气净化技术要根据新的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提升改进;流化床是国内不少城市采用的垃圾焚烧技术,本规范应考虑对流化床焚烧技术提出适当要求。
之后,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王敬民院长和规范第二主编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与资源工程设计研究院刘巍荣院长分别代表第一主编单位和第二主编单位领导讲了话,表示全力支持此规范的编制工作,不辜负住建部和中电联领导对主编单位的信任。
随后会议转由专家组长聂永丰教授主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规范》项目负责人和主编人郭祥信代表编制组介绍了编制计划和规范大纲,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汪毅处长和与会专家对《规范》编制的内容、分工、各专业的关系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下午规范编制组分四组对编制大纲进行了详细讨论,会后将形成正式编制大纲,指导下一步的规范编制工作。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