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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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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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城市有望像海绵一样,遇雨吸水、蓄水,需要时“释放”利用,“逢雨必涝,雨停即旱”的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近日发布实施,为各地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设市城市、区、县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扩大推广。
  《指南》明确了海绵城市的概念和建设路径,提出了低影响开发的理念、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同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基本原则,统筹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从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低影响开发等方面着手实施。
  根据《指南》,各地应树立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各地应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专业规划以及后续的建设程序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先规划后建设。根据本地自然地理条件、水文地质特点、水资源禀赋状况、降雨规律、水环境保护与内涝防治要求等,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科学规划布局和选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地方政府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各类建设项目中严格落实各层级相关规划中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统筹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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