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修订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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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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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领导、相关专家、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的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赵辉主持。
会议宣读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关于《村庄整治技术规范》修订的主编、参编单位及主要编制人员。相关领导对下一步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建设处处长王旭东指出,编制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学习地方的新思路,注意因地制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规划处卫琳副处长指出,各编制单位要按时按序完成编制工作,深入调研,了解地方发展需求和地方实践探索,各部门通力合作,争取圆满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工程师姚涛指出,编制单位要提高意识、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标准编制流程和规定,遵循规范修订程序,细化工作分工、加强与主管单位的工作沟通。
会议组成了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揭新民为组长的专家组。在听取了主编单位对规范修订工作大纲的汇报后,与会专家集中对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讨论,充分肯定了主编单位所做的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致认为编制工作大纲定位准确、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框架完整,符合项目要求。同时建议编制组在对原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的基础上,应认真研究以下重点问题:
1、深化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要求,调整大纲结构框架,同意增加农房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2个章节,并建议增加实施保障机制章节,丰富、完善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章节内容。
2、建议结合村庄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规范适用范围,并对村庄分类分级可行性进行研究,因地制宜地确定村庄整治的工作重点。
3、建议根据不同地域村庄实际情况,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在规模与指标上进行限定,要具备刚性与弹性,突出因地制宜、地域差异性,增强规范的技术指导性、可操作性。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