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火灾荷载规程》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日
  • 浏览次数:2248

  2014年8月15日,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市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建筑火灾荷载规程》(以下简称《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来自设计、科研和公安消防部门的15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公安部消防局沈纹副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周晓杰同志、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处程志军处长到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关于《规范》编写工作准备情况的报告,并就《规范》编制大纲、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等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纪要如下:
  一、分析了编制《规范》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会议认为,火灾荷载是火灾风险评估、建筑防火设计、火灾扑救,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中所需的基础数据,《规范》的编制对于统一规范火灾荷载基础数据具有积极作用;编制工作应当收集和梳理近年来国内火灾荷载的科研成果,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与文献资料,充分考虑消防工作实际需求,确保内容科学合理实用。
  二、确定了《规范》编制组人员组成。会议决定,成立《规范》编制组。编制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邱仓虎研究员、王金平高工担任;成员11人,分别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陈景辉研究员、张向阳研究员,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卢国建研究员、何学超博士,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倪照鹏研究员、戴殿峰副研究员,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胡波高工,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杨庆高工,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董雪玮工程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孙金华教授,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翟传明教授级高工。
  三、确定了《规范》的框架和任务分工。会议明确,《规范》内容分为6章,分别是总则、术语和符号、一般规定、火灾荷载确定方法、建筑火灾荷载、火灾荷载分级。第一章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第二章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第三章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第四章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负责;第五章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负责;第六章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同时,会议确定开展“国内外火灾荷载调查方法”、“建筑火灾荷载密度确定”和“建筑火灾荷载危险性”等3个方面的调研,为《规范》编制提供支撑。
  四、确定了《规范》编制工作进度计划。会议要求,2014年11月前,收集、翻译、整理、分析相关文献和资料,针对需要专题研究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调研报告初稿,同时各编制单位按分工完成相关章节草稿的编制,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2015年3月,召开编制组工作会议,讨论《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2015年9月,召开编制组工作会议,讨论确定《规范》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和送审报告,并召开《规范》送审稿审查会。2015年12月,完成《规范》报批稿及其条文说明、报批报告。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