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顶层设计逐步落实
- 编辑: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0日
- 浏览次数:1924
今年1月底,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经发局联合编制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发布,在国家激励政策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返还购房者部分契税——“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的奖励,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除了厦门市,截至2013年年底,已正式发布地方层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省市达20个,包括北京、吉林、海南、四川、河南等省市,另外还有部分省市的方案已经报批但尚未发文或者是正在报批阶段。
根据各省市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度表显示,2013年年初国务院转发国家层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这一顶层设计,正在逐步落实中。
启动绿色市场需激励政策
根据中国房地产报绿色地产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显示,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动力,国内外专家认为国家在节能减排领域所推行的强制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国家对绿色建筑日益增加的扶持政策,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影响绿色建筑发展障碍因素的判断上,国内外专家也认为最重要的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政策支持。由此可见,大家对绿色建筑相关的激励政策期盼已久,并视之为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首要动力。
结合绿色地产发展的三重基本底线(即人本、环境、利润),在房地产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决定性因素在于房企的主观意愿,而这个主观意愿实际上取决于三方合力的作用:一是社会责任对房企的约束,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绿色标准及规范的导向;二是部分消费者对绿色低碳地产的需求;三是传统地产的利润需求。
《中国绿色地产2013年度发展报告》分析,三重基本底线的前两方面属于正向的作用力,第三方面属于负向作用力。“其中的关键影响因子包括:消费者的偏好、绿色低碳地产的开发成本及房企社会责任感的强弱。”因此,政府若要激励房企向绿色低碳转型,可紧扣这几类因子,对房企和消费者施加影响,找准方向,有的放矢。
聚焦顶层设计
在国内绿色建筑发展数年的基础上,国家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也逐渐偏向对房企和消费者施加影响。2013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标志着绿色建筑行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国务院转发的该方案只是纲领性文件,具体细则需要分管的部门来具体研讨,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
在国家发展绿色建筑这一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各地结合地区相关特点,配合财政措施和行政措施,将方案进行深化和细化。其中,在财政措施方面,各省市根据各自的地理特征、经济发展程度、经济发展特征以及相关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财政激励政策,利用财政的杠杆作用,促进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落地;在行政措施方面,各省市均对行政措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通过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确定特色化的奖惩机制,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的开展。
自愿评级与强制法规相结合
《中国绿色地产2013年度发展报告》分析,根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住建部未来仍将对绿色建筑出台一揽子的“以奖代补”的经济激励政策,我国绿色建筑正逐渐从起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接受绿标认证的项目主要以商业地产项目为主,并且是自愿性的。因此,“未来要大规模发展绿色建筑,应在全社会加强绿色文化的培育,适当地推进强制性政策是有必要的”。
可以考虑在大中型城市里,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中,强制实行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据了解,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房,同时具备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房四项条件的,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另外,对商业地产市场,以自愿评级为主,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工业厂房、政府办公楼等项目中,以强制为主,这样可形成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