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 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 供水企业今年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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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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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加强项目技术论证,加快工程项目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市县供水主管部门根据供水经营模式及时调整监管方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供水企业的水质状况、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供水企业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实施水质自检,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特别要加强消毒环节管理,合理选择消毒方式,严格控制消毒副产物的产生。加快水质信息公开,各地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要求,及时将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于今年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强化薄弱环节建设,包括加快编制供水专项规划、严格落实特许经营制度、强化水源污染风险控制、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等。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1.10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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