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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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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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行业统计工作水平。

  《意见》要求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综合统计管理机构,配备综合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项目报批备案制度,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法定统计调查项目数据,经部门综合统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由主管领导签署发布。统计数据正式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和使用。

  《意见》指出,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实用性,建立适应部门管理需要和行业发展要求的统计指标体系。丰富调查方法,要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有关监测管理系统收集统计信息,避免重复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会审会商制度,规范数据调整程序。

  《意见》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构建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统计信息系统;要加强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为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和政策建议;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工作经费和信息设备落实到位,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2.11.26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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