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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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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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工作。

  据了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主要任务包括:第一,强化规划调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科学布局线网,优化节点设置,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第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设施、装备水平,增强公共交通的舒适性。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和停靠站的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和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将其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范围。第三,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第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政策。第五,拓宽投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来源: 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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