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已达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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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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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第七届生态省论坛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已达53个。
  在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2008年,环保部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建设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环境安全、文化道德和体制机制。随后几年,环保部批准了4批共53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目前,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梯次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东部沿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已全面展开,自北向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已经连成一片;中西部生态文明建设也开始有益的探索,广西、云南、湖北出台了文件,贵阳发布了促进生态文明建立的条例,把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四川、陕西的生态县建设取得良好开局,并在省内发挥了示范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上,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针对如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过度消费模式,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一些欠发达地区,针对如何在经济基础尚不够雄厚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有益探索。(武卫政)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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