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推动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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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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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吉林省将全面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方案》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吉林省建筑节能要形成1665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节约744万吨标准煤;到“十二五”期末,居住建筑执行节能75%、公建65%设计标准;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100%,施工阶段99%以上。同时,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约556万吨标准煤;力争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以上,形成1.5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方案》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达23.5万吨标准煤;发展新型墙体材料311亿块,推广散装水泥9600万吨;“十二五”期间改造全省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70%,即1.2亿平方米以上;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新建建筑及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建立全省供热能耗定额标准,实施定额管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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