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布局优化功能 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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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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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2011年的村镇建设工作定下基调:重点在“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上下功夫;“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继续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公路、沼气、危房改造等工作”。
  一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联合其他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小城镇建设、指导村镇规划等工作的政策,确定“改善民生”的“行动指南”;各地村镇建设部门积极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从自身实际出发,努力提高小城镇居民、农村群众居住生活水平,取得了较大成效,为“十二五”时期的小城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农村危房改造取得新进展

  扩大规模更多群众受益
  作为最贴近农村民生的中央项目之一,201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任务大幅增长,分别达166亿元、265万户,均是2010年的2.2倍。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全部农村。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开工率已达99.6%,竣工率达到93.4%。
  除了中央的资金支持以外,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各省的重要任务,省级财政都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各地积极出台了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探索新的“改造模式”,为农村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从“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改起,使农村群众对危改工程支持率达94%,工程质量进度总体满意率达89.51%,综合满意度达89.07分。农村危改,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民富工程,更是民心工程。
  甘肃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激活了农村建筑市场和家庭耐用品消费,有效扩大了农村投资和消费。据统计,2011年,该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完成总建筑面积1672.04万平方米,直接带动投资达到150.48亿元。此外,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33.44亿元。两项合计,直接带动投资184亿元以上。
  湖北省将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结合起来,针对地方建筑设计缺少创意、千村一面的现象,建设部门坚持因地制宜引导建设,体现地域多元风格,为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创造了条件。

  质量监管渐成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提高改造后农房的抗震能力,探索建立了农房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各省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切入点,落实基本要求,杜绝了“新房变危房”的现象发生。
  江西编制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施工手册》,将其发到每个建房人员手中,并在危房改造较集中的施工现场开设了咨询窗口,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
  广西为确保群众住上安全房、舒心房,把抗震设防作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县级逐户验收,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
  山西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季报和联络员制度,组织分片督察,督察情况定期通报各市人民政府。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开展交叉检查,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市人民政府。

  建筑节能形成量化
  为扎实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省级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对建筑节能示范实行定量化考核。
  广西将危房改造和墙体材料推广相结合,投入3000万元,补助农村危房改造2万户,使其采用新型墙材,并配套补助750万元、30条新型墙体材料设备生产线,有效缓解农村建房墙材的供应和价格上涨的压力。
  甘肃省确定了78个节能示范点,下达到县市区的节能示范户计划和补助资金优先向确定的建筑节能示范点倾斜。2011年,采用节能材料的危旧房改造户达到1.1万户。

  危改档案户户可查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善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00多万农户档案录入系统,基本实现了农户档案户户可查、永久保存。
  甘肃省对危旧房改造户的基本资料、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资料进行建档立卡,便于管理、利于监督。
  江西为做好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并将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地录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从2011年开始,该省各地危房改造进度排名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小城镇建设取得突破

  绿色低碳促小城镇发展
  2011年上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启动了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了中央财政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政策。引导创建一批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绿色重点小城镇,为提高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供示范、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积累经验。
  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制订了《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明确了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标准。2011年11月,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等7个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从全国众多城镇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一批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为小城镇在增强节能减排能力、缓解大城市人口压力、推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方面探索道路。

  旅游名镇再添新成员
  在第一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基础上,2011年7月,第二批的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开展。在各地上报的200多个镇(村)中,111个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上榜。
  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评选工作对保护村镇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传统文化、民族特色、特色产业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提高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和改善人居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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