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召开第四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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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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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第三次工作会议后,经各单位编写人员按会议要求对《讨论稿》(3)进行修改和主编的工作后形成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又经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上公示和收集专家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规范》编制组第四次工作会议于2011年3月10日~11日在昆明召开,各编制单位派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修改,会议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工程师范庆国主持,提出了本次会议的目标要求,要求经过本次会议讨论后,争取在2011年5月形成《送审稿》。
  二、会议对《征求意见稿》和落实专家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和修改,并对部分章节名作了修改,删除和增加了一些章节,如增加了“安全与环境保护”章节等。
  三、会议结束前,范庆国总工程师对会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编制单位根据本次会议的讨论意见完成以下工作:
  1、原“6.10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逆作法基坑支护”分为“6.10锚杆”和“6.11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二节,由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完成。
  2、增加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由上海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完成。
  3、本次会议涉及的各章修改内容由原编写单位完成,会后主编单位把会议电子记录文稿发给全体编写人员,请各编写单位复制各自分工的章节进行修改和传送。
  4、上述修改稿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主编单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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